而在他之前,他的湖北同乡、银监会原助理、“段子手”杨家才已于2017年。
而此次江苏省镇江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对他宣判的结果,有几点值得关注:
其一,以受贿罪判处死刑,缓期二年执行,剥夺政治权利终身,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,在其死刑缓期执行二年期满依法减为无期徒刑后,终身监禁,不得减刑、假释;这里值得注意的是,不得减刑、假释!!!
这在诸多官员的判决书中是很少见到的。也就是说,蔡鄂生此生注定是要在高墙内度过自己余生的。几十年辉煌,最终换来一个集体宿舍的床位。不知道他会不会后悔之前的放纵?
其二,以权谋私,贪腐金额巨大。
2006年至2021年,为相关单位和个人在融资贷款、业务承揽、职务提任等事项上提供帮助,直接或者通过他人非法收受财物,共计折合人民币4.07亿余元。
2018年至2021年,为相关单位和个人在股权转让、融资贷款、工作调整等事项上提供帮助,直接或者通过他人非法收受财物,共计折合人民币1.1亿余元。
这两项加起来就高达5亿多元。笔者不禁发出疑问,这么多钱用得完吗?
其三,滥用职权,致使公共财产、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,情节特别严重。
2010年至2013年,他在担任银监会党委委员、副期间,知法犯法,徇私舞弊,滥用职权,造成国有资产重大损失。这里没有提及到金额,但显然这个数字是巨大的。通报用了“情节特别严重”来表达对于此事的判定。
值得欣慰的是,案发后,这位金融大佬懂得认罪悔罪,积极退赃,大部分赃款赃物已追缴到案。因此,才获得了不立即执行死刑的机会。但是,因为情节太过恶劣,终身监禁是他最终的归宿!!
耐人寻味的是,就在同一天,广东省一行长也被判处死缓。
他是工商银行广东分行原副行长陆锦文!
或许是涉案金额远低于蔡鄂生,在宣判结果里没有出现“终身监禁,不得减刑、假释”这样的字眼。
其实,金融体系反腐是当前反腐的重点领域。
根据媒体不完全统计,截至12月17日,金融系统内接受执纪审查的已经超过90名,涉及监管系统,也包括银行、保险、证券等金融细分领域。其中,中管8名;中央一级党和国家机关、国企和金融单位70人;省管17名。
这些血淋淋的数据背后,这些白纸黑字的名字背后,都是一桩桩“看似成功、实则肮脏“的罪恶人生。
反腐绝对不是一阵风,永远在路上!
”倒查20年“机制,不断地提醒各位领导要做好本分,守住底线,不要抱有任何侥幸的想法。
“不要伸手!伸手必被捉”,曾经人前的辉煌只是职务和权力带来的。一旦东窗事发,所有的浮华都将成为泡沫!
一句“悲哉!痛哉!哀哉!!”能够诠释这些罪恶的人生吗??返回搜狐,查看更多